盛月育 唐麗英
  一張收條,卻出現了兩種不同的筆跡。收款人雖然承認收條落款的簽名是自己的筆跡,卻說從來沒見過這張收條。這張蹊蹺的收條,到底從何而來,其中又隱藏著什麼秘密?江蘇省江陰市檢察院通過筆跡鑒定手段,發現了這張蹊蹺收條背後的秘密,揪出了三名妄圖“瞞天過海”的犯罪嫌疑人。
  2012年11月,王傑和陶然兩人因借款發生了糾紛,王傑一紙訴狀將陶然訴至法院。經過法院調解,雙方同意由陶然向王傑歸還10萬元,並約定了還款期限。可是,眼看到了約定的時間,陶然卻始終未還款。於是王傑拿著調解書來到法院,要求法院強制執行。
  不久後,陶然竟然主動來到法院,找到了執行法官。只見陶然一臉怒氣,拿著一張收條摔在法官的辦公桌上,說道:“我明明還了錢,怎麼你們還要執行?”陶然說王傑的朋友曾經聯繫過他。雙方見面後,他將錢還給了王傑的朋友。正說著,陶然將手中的收條遞給執行法官,收條上的確簽著王傑本人的簽名和手機號碼。王傑看了收條後,堅稱自己從來沒有寫過這張收條,也沒有收到還款。但蹊蹺的是簽字和手機號碼卻是自己的筆跡。雙方各執一詞,執行法官一時也不知該如何處理這件棘手的案子。
  正巧這時,江陰市檢察院派駐華士檢察室例行開展走訪法庭工作,執行法官向檢察官詳細說了此案的具體情況。檢察官一聽,也覺得其中有很多疑點,可能存在虛假訴訟行為,決定對此案進行審查。
  檢察官審查案件後,認為有兩個關鍵點必須查明:一是所謂的“王傑朋友”是否真有其人,二是陶然是否有還債能力。
  檢察官首先來到陶然所說的還款地點附近調閱當日的監控,卻被告知因為時間太久,監控錄像已經刪除。隨後,檢察官調取了陶然名下銀行賬戶的流水單,發現在陶然所稱還款時間前後,其名下賬戶並沒有大額現金出入。在檢察官調查證據的同時,王傑也提出申請,要求檢察機關對收條進行筆跡鑒定。
  初步調查核實證據後,檢察官對陶然進行了詢問。陶然一口咬定時間太久,已經不記得王傑朋友的長相,當時聯繫的電話號碼也找不到了。他還說,還款大部分是向一位好友“薛大師”借的。檢察官通過外圍調查,得知“薛大師”是附近鄉鎮的一名算命先生,名叫薛祥。
  檢察官迅速與薛祥取得了聯繫,薛祥說他確實借給了陶然7萬元,當時正巧家中有現金,便交給了陶然。現在他人在貴州,近期不會回到當地,無法配合調查。
  正當調查陷入僵局之時,鑒定中心傳來好消息,通過技術鑒定,確認收條上簽名和電話號碼的兩項筆跡雖然均系王傑筆跡,但是這筆跡卻在其他內容書寫之前就已經形成,也就是說這張收條是先有簽名和電話號碼,然後才寫上了其他內容。
  檢察機關認為陶然在還款前,既沒有向“王傑朋友”要求查看授權委托書,也不能提供“王傑朋友”的姓名、聯繫方式等信息,明顯不符合常理。再者,經鑒定證實了陶然提供的收條系偽造。於是,檢察機關向法院發出檢察建議,建議法院繼續執行該案,並對陶然的違法行為依法處理。因此案涉嫌刑事犯罪,檢察機關遂將線索移送至公安機關。
  經過進一步調查,陶然與薛祥等人精心謀劃的“逃債計劃”最終被揭開。薛祥先讓陶然的侄女刻意接近王傑,聲稱自己也借錢給了陶然,希望能互留聯繫方式,討債時可以相互幫助。王傑不知有詐,欣然同意。於是,陶然侄女成功騙取了王傑手書的簽名和電話號碼。
  然後,陶然將收條的內容擬好,又找到朋友李某,讓他代為謄寫一份。李某明知這是在偽造證據,但是礙於朋友情面,但還是按陶然的要求,將收條內容謄寫在有王傑簽名的白紙上。
  得知王傑找到法院後,陶然也趕到法院,主動提供偽造好的收條,並堅持早就編好的一套說辭,一口咬定收條是真實的。
  當檢察機關深入調查現金來源時,兩人商定,由薛祥親自出馬,證實他確實曾經借錢給陶然。如果檢察機關繼續細究,就說當時給的是現金,使檢察官無法核實清楚。薛祥還想盡辦法,編造理由拒不露面,以此逃避檢察機關調查。
  兩人一直認為這個計劃天衣無縫,沒想到檢察機關堅持深入調查,最終讓他們露出馬腳,從而揭開了這起虛假訴訟案件的真相。
  2014年9月5日,公安機關已對陶然、薛祥、李某以妨害作證罪立案偵查。  (原標題:如此逃債,百密一疏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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